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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有關本市建築工程申報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得納入本市建造執照工程為臨時暫置地點一案,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會員。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2-02
發文字號 新北府工施字第1150232935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6-02-02
收文字號 0670

有關本市建築工程申報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得納入本市建造執照工程為臨時暫置地點一案,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