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有關本局自112年10月1日起針對轄內新建工程及拆除工程應於申報施工計畫書時,提報監測及污染防制設施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10-13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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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
| 發文日期 | 2023-10-11 |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21953044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3-10-11 |
| 收文字號 | 8073 |
有關本局自112年10月1日起針對轄內新建工程及拆除工程應於申報施工計畫書時,提報監測及污染防制設施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