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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有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函轉公有新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及休閒、文教類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請查照轉知。

發文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發文日期 2023-12-25
發文字號 建研環字第1127638803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3-12-12
收文字號 10192

有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函轉公有新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及休閒、文教類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