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有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函轉公有新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及休閒、文教類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 2023-12-29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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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
| 發文日期 | 2023-12-25 |
| 發文字號 | 建研環字第1127638803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3-12-12 |
| 收文字號 | 10192 |
有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函轉公有新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及休閒、文教類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