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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局有關「士林區芝蘭段四小段48地號等土地」申請保變住地區原有合法建築物整建是否須辦理都審程序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8-02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116156327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8-12
收文字號 6939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局有關「士林區芝蘭段四小段48地號等土地」申請保變住地區原有合法建築物整建是否須辦理都審程序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