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局有關「士林區芝蘭段四小段48地號等土地」申請保變住地區原有合法建築物整建是否須辦理都審程序一案。
發佈日期 : 2022-08-17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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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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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8-0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116156327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08-12 |
收文字號 | 6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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