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為同一使用執照之2棟建築物,擬於中庭興建共用昇降機,再以廊道分別連接兩座樓梯,能否從寬計算升降機道面積疑義1案,復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2-07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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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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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1-10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1111267576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1-31 |
收文字號 | 0856 |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為同一使用執照之2棟建築物,擬於中庭興建共用昇降機,再以廊道分別連接兩座樓梯,能否從寬計算升降機道面積疑義1案,復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