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共用部分變更改良,新設置管線須於所有權人專有部分牆面開口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疑義1案」。
發佈日期 : 2024-02-20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359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4-01-3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3088973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2-20 |
收文字號 | 1260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3年1月31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23088973號函,請查照。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共用部分變更改良,新設置管線須於所有權人專有部分牆面開口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疑義1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