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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

內政部函於100年1月27日訂定發布之「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業經該部110年2月20日以台內消字第1100821005號令定自110年3月1日施行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1-02-20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1008210052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1-03-03
收文字號 1457

轉知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00年1月27日訂定發布之「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業經該部110年2月20日以台內消字第1100821005號令定自110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