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轉知內政部訂定「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字號編列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 2024-06-20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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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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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6-07 |
發文字號 | 內授消字第1131602519D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6-20 |
收文字號 | 4464 |
轉知內政部訂定「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字號編列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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