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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共有及共用部分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及消防法第6條第1項、第11條第1項、第13條之處罰對象、送達作業及強行進入1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2-25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3018767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3-10
收文字號 1939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共有及共用部分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及消防法第6條第1項、第11條第1項、第13條之處罰對象、送達作業及強行進入1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