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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轉知為本市已認定現有巷道並據以指定建築線,因供公眾通行現況道路範圍改變且符合具公用地役關係之要件,得申請範圍外現有巷道認定後併同舊建築線指定一案。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2-01-10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測字第1110005485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1-10
收文字號 0267

為本市已認定現有巷道並據以指定建築線,因供公眾通行現況道路範圍改變且符合具公用地役關係之要件,得申請範圍外現有巷道認定後併同舊建築線指定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