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修正111年8月18日新北工建字第1111578550號函有關「以特別安全梯之樓梯間為2座緊急用昇降機之排煙室之間唯一連通路徑之規劃方式」涉及建築執照法令適用及處理方式。
發佈日期 : 2022-11-23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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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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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11-23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建字第1112236803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11-23 |
收文字號 | 10322 |
修正本局111年8月18日新北工建字第1111578550號函有關「以特別安全梯之樓梯間為2座緊急用昇降機之排煙室之間唯一連通路徑之規劃方式」涉及建築執照法令適用及處理方式,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照辦,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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