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有關同一使用執照之2棟建築物,擬於中庭興建共用昇降機,再以廊道分別連接兩座樓梯,能否從寬計算昇降機面積疑義一案。
發佈日期 : 2023-03-14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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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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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2-0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0101308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3-07 |
收文字號 | 1826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有關同一使用執照之2棟建築物,擬於中庭興建共用昇降機,再以廊道分別連接兩座樓梯,能否從寬計算昇降機面積疑義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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