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邊選單開關

法規專區

:::
内政部

內政部於111年3月28日以台內營字第1110802490號令發布「公寓大廈內設有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2組『百貨公司(百貨商場)商場、市場(超級市場、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場)、量販店』使用用途之場所,其內部增設無障礙昇降設備時,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之解釋」。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2-03-28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1108024902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4-06
收文字號 2809

轉知內政部於111年3月28日以台內營字第1110802490號令發布「公寓大廈內設有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2組『百貨公司(百貨商場)商場、市場(超級市場、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場)、量販店』使用用途之場所,其內部增設無障礙昇降設備時,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之解釋」,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