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內政部營建署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名稱並修正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1案
發佈日期 : 2021-02-23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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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 發文日期 | 2021-02-09 |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1090100264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1-02-23 |
| 收文字號 | 1271 |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名稱並修正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1案,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