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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即認定原則」第2點規定。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1-25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52578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2-11
收文字號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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