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內政部重申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於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場外直接轉運一案。
發佈日期 : 2023-03-07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551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發文日期 | 2023-02-20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20263465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2-20 |
收文字號 | 1427 |
有關內政部重申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於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場外直接轉運一案,請查照。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