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府文化局修正「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育作業補助申請須知」第6點、第8點規定及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2-02-14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703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2-02-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投建字第1116106234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02-11 |
收文字號 | 1190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府文化局修正「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育作業補助申請須知」第6點、第8點規定及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