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各縣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受理審查工廠、園區、高樓建築等開發案時,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一案。
發佈日期 : 2022-04-06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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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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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3-1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116121042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04-06 |
收文字號 | 2810 |
轉知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各縣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受理審查工廠、園區、高樓建築等開發案時,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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