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室內靶場之靶道是否需檢討自居室任一點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規定1案。
發佈日期 : 2023-01-06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582
發文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發文日期 | 2022-12-28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1111278496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1-06 |
收文字號 | 0218 |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室內靶場之靶道是否需檢討自居室任一點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規定1案,復請查照。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