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第6條條文一案
發佈日期 : 2020-09-03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96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
發文日期 | 2020-08-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93191921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9-01 |
收文字號 | 5795 |
轉知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第6條條文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