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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114年5月6日北市都建字第11430291681號令修正發布有關修正「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臺北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並自114年5月8日起生效,請查照。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5-05-0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30291682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5-06-03
收文字號 4586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114年5月6日北市都建字第11430291681號令修正發布有關修正「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臺北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並自114年5月8日起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