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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於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有關「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

發文單位 雲林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5-03-11
發文字號 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5-04-14
收文字號 2957

轉知雲林縣政府於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有關「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