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月21日國署建管字第1140009523號令「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業經交通部會銜內政部、國防部於114年1月16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發佈日期 : 2025-02-24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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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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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2-0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0103659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5-02-24 |
收文字號 | 1394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月21日國署建管字第1140009523號令「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業經交通部會銜內政部、國防部於114年1月16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