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本府轄內建築工程辦理申請使用執照前無損害公共設施查驗公共設施復舊及申請基礎版勘驗前道路階段性修復等作業時,進行道路挖掘前應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並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 : 2025-03-11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190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發文日期 | 2025-03-11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40449977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5-03-11 |
收文字號 | 1867 |
有關本府轄內建築工程辦理申請使用執照前無損害公共設施查驗公共設施復舊及申請基礎版勘驗前道路階段性修復等作業時,進行道路挖掘前應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