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府地政局函各需用土地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公聽會,如遇地籍資料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應查明其合法繼承人並通知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發佈日期 : 2025-06-03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86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5-05-1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07577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5-06-03 |
收文字號 | 4590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府地政局函各需用土地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公聽會,如遇地籍資料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應查明其合法繼承人並通知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