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內政部營建署轉知有關建築面積計算涉及陽臺部分,請依說明二辦理。
發佈日期 : 2022-09-08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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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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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8-19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1111157347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08-31 |
收文字號 | 7564 |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建築面積計算涉及陽臺部分,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