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內政部營建署轉知關於安全梯頂板應具一小時防火時效或半小時防火時效1案。
發佈日期 : 2022-08-10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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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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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7-14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1110046898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08-03 |
收文字號 | 6737 |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關於安全梯頂板應具一小時防火時效或半小時防火時效1案,復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