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有關衛生所建築物之用途,按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二規定屬G-3類之相關檢討項目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2-06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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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 發文日期 | 2026-01-26 |
| 發文字號 | 國署建管字第1141254073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2-03 |
| 收文字號 | 0673 |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有關衛生所建築物之用途,按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二規定屬G-3類之相關檢討項目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