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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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轉內政部有關緊急昇降機之排煙室其裝修材料以耐燃一級為限之規定,其材料是否包含角材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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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建照預審申請案之法令適用日為113年1月1日以後涉及開放空間獎勵案件,應額外取得建築能效評估候選證書及通過建築能效評估分級評估1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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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為落實市府2050淨零排放政策,推動新北市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種產業專用區)永續發展暨淨零碳示範地區,請貴單位協助周知開發業者、設計規劃團隊,於購地、規劃設計及建築執照審查等階段依照「新北市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種產業專用區)永續發展暨淨零碳示範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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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內政部重申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於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場外直接轉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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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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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檢送修正「新北市各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用事業設施及一般商業設施土地使用審查要點」第5點之作業流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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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檢附修正「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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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更正「新北市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種產業專用區)永績發展暨淨零碳示範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令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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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檢送「新北市政府辦理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與併案辦理變更設計及補列筆誤或漏列注意事項」第二點及第三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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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函轉內政部111年12月28日台內營字第1110821688號令修正發布「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第25條之1條文,名稱並修正為「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