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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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各縣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受理審查工廠、園區、高樓建築等開發案時,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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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轉修正「臺北市公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納作社會住宅評估原則」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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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轉知有關督促台北市建築工地精進其剩餘土石方運送品質管理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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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轉該府工務局修正「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補充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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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臺北市受理都市更新條例第42條規定辦理禁建作業流程圖」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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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理工程處函轉內政部「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公示資訊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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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府文化局修正「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育作業補助申請須知」第6點、第8點規定及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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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即認定原則」第2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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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轉該府釋示「新建改建涉及土管『第44組:宗祠及宗教建築』既有合法者之『74年7月1日前既有合法建築』得否依危老重建計畫認定之合法建築物認定疑義」案函文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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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110年2月19日發布之「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辦法」1份,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